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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2016-06-06 12:28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院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学院党建和发展中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发学院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2016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的总体要求,坚持注重实绩、突出创新、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的原则,评选、表彰、宣传一批先进典型,以此推动和促进我院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圆满完成我院党建和发展任务,努力谱写“五个机电”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
   1. 先进基层党组织必须是由学院党委批准成立,正常开展工作一年以上的基层党组织。

2.教工党员参加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的范围是201571日前入职,并转入党组织关系,在基层党支部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的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除前款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或其他专兼职的党务工作者。

4. 表彰推荐对象要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一线党员倾斜,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同一党总支中层及其以上干部原则上不超过1名,近5年来已受到市厅级及其以上表彰的一般不作为评选对象。
 
三、评选名额:
  1、先进党总支2个,先进党支部5个。先进党总支和先进党支部不在同一党总支中产生;
  2、按各党总支正式党员8%推荐。
  3、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优秀共产党员与优秀党务工作者不交叉。
  四、评选条件
  1先进党总支的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和学院党委安排的各项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系部党政领导班子作风正派,工作思路清晰,在教育教学中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紧紧围绕教书育人、教学科研、服务师生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对党支部和党员教育管理到位,培养发展党员程序规范,保障机制落实;师生党员无重大违纪现象(受处分)。

四是工作业绩好。在推动本单位的整体工作,尤其是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在党建整体工作或某项任务中取得显著成效。

五是群众反映好。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总支工作和党员形象在师生中认可度高。

2.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 组织建设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好,抓好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管理,整体素质高;教工党支部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业绩突出;学生党支部带领班团建设和学风建设,积极参加学院的党团等各项活动,成效显著。

2) 党员作用好。教工党员爱岗敬业,关心学生,言传身教,带头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学生党员崇德向上,认真刻苦学习,课外科技文化创新活动成效显著,模范遵纪守法。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党务工作,围绕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抓好组织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2)在工作中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认真组织开展党建创新活动,做好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程序规范严谨效果好;

3)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党性宗旨意识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纪守法,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表现突出,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还要分别达到以下要求:

1)教工党员爱岗敬业,言传身教,关心爱护学生,带头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或服务工作中业绩突出;

2)学生党员崇德向上,品学兼优,认真刻苦学习,参加课外科技文化创新活动成效显著。  

五、评选办法
  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的方法进行。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
  1.申报推荐。各党总支接通知后,要对评选表彰工作作出部署。先进党支部由各支部对照标准自我申报,不申报者,不参与评选。申报党支部请于627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的电子稿交组织人事处,电子稿用于网上公布。
  2.民主评选。各党支部要专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标准和比例名额,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本支部内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党总支召开总支会议,对党支部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推荐表请于627日下午下班前报组织人事处。
  3.讨论决定。学院召开党委会,讨论确定我院先进党总支(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4.网上公示。对拟表彰的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5.表彰奖励。学院党委将采取适当的方式,对获选的先进党总支(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六、评选要求
  1. 各党总支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党支部和引导党员积极参与优秀党员评选工作,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党务干部要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做好此项工作。要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申报、评比、支部考察,总支审核,不得走过场,不得指定人选。

2.党支部书记要指导党员正确填写“申报表”等相关表格,所有填写资料须用黑色墨水笔填写(电脑打印除外),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亲笔签名处须本人签名,打印无效;不得随意改变表格的原有设置和格式。

3.各党总支认真审核优秀党员申报材料并公示。参评党员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学院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追回已发放的证书等,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4.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推荐质量,真正把战斗力强、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出来。重点推荐在推进学院各项事业改革创新、完成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设“三型”党组织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全体党员要积极参与,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5.党支部书记等工作人员在评选过程中需杜绝“凭印象、讲人情”等不正之风,不得利用评选活动以权谋私。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共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63

附件:

1.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名额分配表

2. 中共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

3. 中共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4. 中共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优秀党作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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